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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6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19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45号

粤卫案函〔2019〕45号


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陈宇航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特别合作试验区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一直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工作。我委将指导肇庆市按权限做好医疗机构设置,积极支持肇庆与香港大学医学院、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开展合作,并配合教育部门在医学院校及医学相关专业设置上做好相关工作。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特别合作试验区开展医学相关科研成果转化,并配合科技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16日

  (联系人:赵薇,联系电话:838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