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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07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19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22号
粤卫案函〔2019〕2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吴彩华委员提出的关于把握粤港澳大湾区的机遇,大力推动建造业发展的提案(第20190070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目前,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原卫生部印发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执业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10〕106号),申请在内地短期执业来获取行医资格(不超过3年)。港澳医师还可以通过获取内地《医师资格证书》,实现在内地的长期执业,途径有两种:一是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二是在2002年12月31日前获得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合法行医资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港澳医师可以免试认定,直接换领内地《医师资格证书》。
如能进一步放宽港澳医师免试认定内地医师资格的相关政策条件,对促进港澳医师来内地办医和行医均有积极意义。关于港澳医师来内地办诊所和免试认定内地医师资格的相关政策均为国家出台的政策,我省遵照执行。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11日
(联系人:赵薇,联系电话:020-838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