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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02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22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47号

粤卫案函〔2019〕47号


省民政厅:

  杨慧红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社会工作职业分级和开发社工岗位的提案(第20190028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同委员提出关于开发医务社工岗位的建议。医务社工在医患沟通、应急救助、社会慈善等方面具有桥梁和纽带作用,我省从2015年开始在全省医疗机构推动医务社工相关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60家三级医院、98家二级医院设立了医务社工岗位,分别占三级医院总数的32%、17.5%,我省卫生健康系统近年来拓展了“社工+志愿者”进医院的新模式,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广东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卫函〔2018〕1332号)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通过自聘、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提供医务社工服务,完善医务社工岗位及管理的相关制度,继续有效整合社工和志愿者资源,构建“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互动服务格局,推动志愿服务的常态化、社会化和专业化,促进我省医务社工和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17日

  (联系人:谢意兰,联系电话:020-8380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