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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66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29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93号

粤卫案函〔2019〕93号


省委政法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周志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贫困重性精神病人治疗救助机制的建议(第1366号),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精神卫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特别是《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综治〔2016〕1号,以下简称“1号文”)出台并明确了“八应八尽”等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粤府办〔2016〕70号,以下简称“省工作规划”)印发之后,我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各项工作,包括对贫困重性精神病人(现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救助,得到了有效推进。

  一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广东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6年版)》,全省各地持续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加强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县级,以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精神科医师培养,切实为基层解决精神卫生人员紧缺的老难题推进力度初见成效。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省(除外揭阳、汕尾市)各地市均建有市精神专科医院。全省人口超过100万的县区共34个,其中建有精神专科医院的有21个;49个县(市、区)的县区级综合医院(慢性病机构)设立有床位的精神专科。全省精神卫生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患者管理、救治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二是推进省级精神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近年来,我委借助信息化的手段,持续加大投入,部署开展省级精神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效率。目前,省精神卫生信息平台已覆盖全省市、区县精防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报病、建档、随访、健康体检、救治救助等服务,实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预防、治疗、康复等业务所需的完整业务流程。三是积极推动基层关爱帮扶小组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案管理。2018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我省以此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基层大力开展以精防人员、辖区派出所民警、街道/村居委干部、民政干事、残联干部为核心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对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定期的个案管理服务,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相关配套政策的救治救助,从医疗、服药、康复、救助等全方位保障,为病人早日康复创造有利条件。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针对精神卫生工作线长面广、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总体不足、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协同相关部门,抓紧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旨在改进和完善我省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精神卫生资源不足、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卫生服务需求,维护公众身心健康,建设健康广东。同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情况下,依法推动与公安、民政、残联、扶贫办等多部门建立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25日 

  (联系人:刘瑞,联系电话:8382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