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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4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22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53号
粤卫案函〔2021〕53号
省医保局: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王月梅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将肿瘤基因检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肿瘤基因检测在肿瘤诊治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肿瘤的本质是一种基因病,包括先天遗传性的和后天获得性的原因,导致机体在细胞的基因水平上发生突变,从而导致细胞的异常增生而形成肿瘤。因此,肿瘤相关基因检测的结果可以为肿瘤的早期筛查(特别是遗传性肿瘤的筛查)、肿瘤感染致病原的鉴定、肿瘤的辅助诊断、肿瘤治疗靶点的筛选以及治疗疗效判断和预后预测等方面提供重要依据。肿瘤基因检测已应用于肿瘤的辅助诊断、肿瘤的个体化治疗、直接或间接指导免疫治疗等。
肿瘤防治的关键在于“三早”,即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基因检测在肿瘤的早期筛查,特别是对有遗传性肿瘤的家族而言,基因检测具有非常重要的预测价值;对临床治疗也有指导意义;对于改善肿瘤患者预后和降低肿瘤相关死亡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按照医疗发展需要,我委支持将合适肿瘤基因检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应用于肿瘤早筛、肿瘤诊断、遗传性肿瘤筛查等方面。我委将积极配合贵局开展相关将肿瘤基因检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调查研究,在肿瘤基因检测技术应用在肿瘤早筛、肿瘤诊断等多方面的有效性、必要性等方面协助提供专家意见。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谢意兰,联系电话:020-8380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