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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31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26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63号

粤卫案函〔2021〕63号


省教育厅:

  致公党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改善中小学教室视觉环境,落实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提案》(2021031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支持致公党广东省委会提出的改善中小学教室视觉环境的各项工作建议,会办意见如下:

  一、落实学校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随机监督抽查

  2019年起,我省在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点学校开展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其中学校环境健康影响因素调查覆盖255所中小学校、1530间教室。监测结果显示仅20.2%的教室课桌面照度达标,68.9%的教室课桌面照度均匀度达标。针对监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属地疾控机构出具监测和评价报告,提出整改建议,推动监测点学校开展教学环境改善行动。同时,我省对执行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中发现的学校教学场所采光、照明、课桌椅设置问题,均依法进行卫生行政处罚,并采用“回头看”的方式督促各学校落实整改。

  二、落实宣贯标准,改善规范教学环境

  2019年,我委指导疾控部门组织编制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南—学校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篇》(简称《指南》)和学校卫生标准宣贯课件,将230本《指南》下发至各监测点学校,组织校领导、校医、老师等人员参加卫生标准宣贯,将学校卫生标准与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相融合,逐步推动学校卫生相关标准的执行。同时,我委配发240把课桌椅测量尺至各监测点属地疾控机构,指导其按规范要求开展教学环境监测,按标准指导学校为学生配置和调整课桌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委将继续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学校卫生监督,完成国家随机监督监测任务,为我省教室视觉环境提供科学建议,推动学校切实理解学校教学环境与儿童青少年健康的密切关系,在限制电子产品使用、灯光改善、课桌椅匹配等方面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1日

  (联系人:张郝鹏,联系电话:020-3415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