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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75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29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87号
粤卫案函〔2021〕87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郭基煇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香港青年赴大湾区内地城市学习、就业、生活的提案》(第2021075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通过以下方式大力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香港医疗专业人士在我省办医、行医。一是支持香港医生获取内地《医师资格证书》。鼓励持香港医学学历,并符合内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来我省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医师资格证书》,可在我省永久执业。二是香港医师资格认定。对200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通过认定方式直接获得内地医师资格。我委对此优化许可程序,压缩审批时限至10个工作日基础上,并于2018年将港澳医师资格认定权限下放至广州、深圳市卫生健康委,让香港医师办事申请越来越方便。三是短期行医许可。香港医师、药剂师、护士、其他香港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来内地短期执业,可在内地医疗机构从事不超过3年的执业活动,满3年后可续办。截至2020年12月,香港服务提供在珠三角九市设置医疗机构31家,其中医院10家,门诊部15家,诊所4家,医学检验所1家,血液透析中心1家;香港医师在粤短期行医人数为91人。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支持更多香港同胞在内地投资办医、执业行医。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胡文华,联系电话:838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