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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42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07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97号

粤卫案函〔2021〕97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陈琼代表提出了关于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我省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同代表提出的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我省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近视的发生和危害不可逆转,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各方面共同努力,以更大程度发挥协同攻坚作用。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指出:“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媒体和其它社会团体等各界力量要主动参与建设视觉友好环境。家庭和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改善采光照明条件,配备适合儿童青少年身高的课桌椅。媒体和社区应当加大相关标准和知识宣传力度,创建支持性社会环境。社会团体要倡导健康理念,传播科学健康知识”。社会力量可运用创新模式推动眼健康核心信息传播,具体可包括:协助开展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研究;建设公益咨询平台等方式传播科学权威的眼健康核心信息;运用新媒体开展系列视力科普讲座和专家互动。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推荐广州市增城区、深圳市福田区、佛山市高明区、江门市新会区、惠州市博罗县、揭阳市普宁市等6个县区作为首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区(2020—2021年度),并组织省妇幼保健协会、省教育装备中心、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等进行现场调研,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联合各方力量协同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推动各适宜技术试点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各项工作任务,携手社会各界探索科学有效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干预技术。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9日

  (联系人:张郝鹏,联系电话:020-3415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