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案函〔2021〕106号
省妇联:
刘兰妮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妇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021064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赞同刘兰妮委员的建议,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制体制,开展社会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并初步取得成效。
一、完善法规政策,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目前,我省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日益完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2019年,我委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妇联等24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19〕7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0年,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0〕20号),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机构等,搭建县镇村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室(站)三级平台,夯实基层服务网络。将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作为健康广东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部署加强社会各领域、各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二、积极推进妇女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一是推进社区心理咨询门诊建设。鼓励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辖区居民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实际,探索社区心理咨询门诊服务,为辖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更年期及孕龄妇女、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免费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服务。二是推进我省国家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江门市、深圳市和省级试点城市珠海市、惠州市探索创新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工作,以点带面推进妇女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我委联合9部门转发了《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1〕62号),推动试点城市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及时总结凝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珠海市“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和“12338”妇女热线,常年为职工、异地务工人员、青少年学生、妇女等群体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
三、健全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网络
我省按照《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依托“12320”卫生行业政府公益热线电话,向公众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咨询、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等服务。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已完成覆盖至镇街(社区)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任务,共培训4700余人,切实提升了我省基层人员心理危机干预能力;截至2021年4月,全省已开通省级3条心理援助热线,20个市开通心理援助热线(13条热线提供24小时服务),共设热线座席105个,安排热线员550名,疫情以来接听心理求助电话累计148455次,为妇女群体提供更加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省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落实《关于在全省基层综治中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的指导意见》,依托镇(乡)、村(居)综治中心建立心理服务功能室,全力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二是积极配合省妇联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妇女心理健康举措,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等管理措施。三是联合宣传部门提高科教普及水平,加大社会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心理健康宣教行动,传播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培育心理健康意识,进一步做好妇女心理健康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7日
(联系人:刘瑞,联系电话:020-8382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