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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13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116号

粤卫案函〔2021〕116号


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谢志岿代表提出了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公共服务合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委高度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积极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交流合作,塑造健康湾区,加快发展健康产业。一是积极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发展,在人才培养、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等领域加强合作,拓展合作内容。二是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医疗联合体建设有关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鼓励粤港澳大湾区内优质医疗资源组建医联体,通过派出医护人员坐诊、轮诊等形式,带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协同发展。三是全面落实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和省域范围多机构执业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加强医疗机构间的技术交流合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四是允许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通过人才交流、委托管理、技术支援等模式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发展,探索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促进内地与港澳开展医学技术交流和人才培养,为港澳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发展事业,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生活、学习、养老等提供便利。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邹远闻,联系电话:020-83854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