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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9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21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200号

粤卫案函〔2021〕200号

周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粤康码应用中增加耐多药肺结核管理打造健康广东的建议》(第1794号)收悉。经综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明确把结核病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省级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卫生健康部门充分发挥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肺结核报告发病率快速上升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通过创新“互联网+DOT”管理模式,推行远程视频督导管理和结核防控联盟病人管理,进一步强化了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

  我委赞同代表关于充分运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过程积累的方法和经验,以进一步做好耐多药结核病监测管理的思路。但暂不建议将耐多药结核病监测管理纳入粤康码的应用体系和使用场景。理由如下:粤康码是我省按照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的标准规范和管理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统筹建设和应用,以便利群众健康出行和跨省流动。粤康码颜色判定与解除规则均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包括港澳)共享互认。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健康码管理与服务的有关规定,各地要严格健康码功能定位,不得扩大应用范围。如果在粤康码应用中增加耐多药肺结核管理,将突破粤康码现有功能定位、扩大应用范围,违反国家关于健康码的相关管理要求。

  下一步,在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后,我委将加快推动粤康码与我省电子健康码的融合应用,充分发挥粤康码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战略作用,进一步拓宽粤康码应用体系和使用场景,实现耐多药结核病患者“早期发现、及时救治、动态管理、全程监测”精准管理。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杨朝辉,联系电话:020-83828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