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案函〔2021〕237号
林贵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议(第1585号)收悉。经综合省医疗保障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以“电子健康码”为全省统一识别码的“健康身份证”的意见
2018年6月,我委在全省开展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提出建设居民电子健康码,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用,逐步替代各地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实体诊疗卡。推进电子健康码与多种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脱卡就医”。2019年12月,建成了广东省电子健康码平台,全省已有1936家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广东省电子健康码平台,凭电子健康码为居民提供健康医疗服务,实现居民一人一码、一次认证、全省通用。
二、关于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意见
2019年11月,我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医保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省中医药局5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行动方案》,明确依托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健康医疗资源数据库资源,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管理。按照“一体建设、一体部署”原则,2019年10月,我委启动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统筹建设省级、市级(虚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联接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打通与国家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各垂直业务信息系统、省内有关部门业务系统联接,汇聚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
深化健康医疗数据应用。建设了“粤健通”微信服务平台,整合健康医疗线上服务,将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档案、互联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献血查询、免费避孕药具领取、免疫接种等服务统一进驻“粤健通”,为居民提供“一账式”健康医疗服务。
三、关于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共享的意见
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推动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打破数据孤岛,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应用。制定了《广东省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管理,明确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作为健康医疗数据共享与交换的出入口,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数据融合共享、开放应用,实现健康医疗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
四、关于新技术创新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意见
拓展健康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护理、网约药师服务,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建成了广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全省136家医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线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诊诊、网上健康咨询、随访管和远程指导等服务。
五、关于出台更多有利数据增值的政策的意见
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互联融合、开放共享,充分激发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创新活力,探索数据新应用,创新服务新模式,培育发展新业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安排,将医疗信息共享示范应用纳入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探索利用医疗就诊、检查结果、用药情况、慢性病随访记录等信息,为居民进行复诊、医疗咨询、智能导诊、购买保险、健康护理等提供便捷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陶华,联系电话:020-8382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