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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培训基地备案情况(第四批)的通告
分 类: 其他文件;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3日 文  号: 粤卫通告〔2021〕23号

粤卫通告〔2021〕23号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卫规〔2019〕10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基地备案的通知》(粤卫办医函〔2019〕31号)精神,现将我省医疗机构在我委备案“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培训基地情况(第四批)向社会公开,培训基地可开展相应限制类技术及国家发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中列为四级及以下手术的规范化培训。欢迎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0-84469333。

          

  附件:“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培训基地备案清单(第四批).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