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既定的任务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放管服”改革专题工作会和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上介绍经验;政策法规处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综合监督处负责人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直属单位(省卫生监督所)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做好卫生健康法治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法治自觉。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印发学习贯彻通知和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把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确定为党组会常设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专题,列入各党支部政治学习核心内容。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工作目标,落实“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和“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等任务措施,紧扣医疗服务、医防融合、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等高质量发展要求,自觉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和法治机制开展工作。
二是积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发展规划。委党组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有关法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按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实施《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和《进一步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限进度,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三是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切实履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书记、主任朱宏同志高度重视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委党组会、委务会议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列入卫生健康年度工作要点,与重点业务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卫生健康重大决策程序制度。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职权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尊崇法治、捍卫法治,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学深学透《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等重要法律法规。部署做好法治建设督察,持续推进常态化行风建设和“平安医院”建设。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并要求其他委领导参照相关规定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
(二)聚焦重点工作,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疫情要防住”,依法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2022年全省100余起聚集性疫情均得到有效处置。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依法防控的有关做法获省领导高度肯定,在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上作专题发言。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牵头承担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流调溯源专班等10余个工作组(专班)的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应急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通过“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控制传染源;通过“早发现早切断”,防止扩散蔓延;通过“早重视早保护”,降低重点人群感染风险;通过“四集中”,最大力度救治感染群众。动态调整政策指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指导全省科学精准落实来返粤人员落地排查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反弹的底线。根据党中央优化防控的最新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研究落实“二十条”和“新十条”,迅速调整医疗机构诊疗流程、优化核酸检测方案,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系统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协调省委(府)督查室、省公安厅等多部门在内的109支检查队伍,针对集中隔离场所、大型交通站场等重点场所,开展9轮分片区督导检查、3次全省综合检查、7次节假日暗访检查、5次专项督导检查和3次应急检查,分类制定检查指引33份,检查情况及时向省防控指挥办专题报告并通报各地市,推动各地各部门固强补弱。依法公开疫情信息,规范疫情信息发布流程和方法,统一发布口径,与主流媒体建立疫情信息通报机制。在委网站和“健康广东”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全省疫情信息,并在省政府网站和委网站公布疫情防控层层加码问题投诉热线,及时做好优化调整类疫情防控投诉信息受理、转办与核实等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跟踪处置突发性、苗头性负面舆论。
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依法推动卫生健康事业走在全国前列。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描绘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新蓝图,全力促成我省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署共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协议,加快推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强基层新三年计划,完善县域医共体管委会外部治理、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省市逐级绩效评价等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机制,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及综合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成功入选委省共建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遴选首批25家省级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广州市入选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在2020年度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10家综合类高水平医院跻身全国百强,32家高水平医院被评为A及以上等级。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在3个A以上高分等级的占比均超过25%,位居全国首位。持续健全群众全生命周期保障体系,加强全省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建成195家危重孕产妇、178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实现救治网络省市县全覆盖。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实施适龄女性HPV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建成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广东分中心和省级老年医学中心。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率先全国组织开展2021-2025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持续推进“1+6+N”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省级高水平疾控中心和6个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的传染病快速排查检测和“一锤定音”能力明显提升,各市县疾控中心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调溯源、实验室检测和应急处置等核心能力持续固化。在全国率先部署运行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系统,传染病早监测、早发现能力持续增强。持续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分批分层建设2家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19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1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3家省级高水平中医医院、7家地市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争创国家中医类医学中心。全省建成1805家中医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30.86%。
(三)点面结合、多策并举,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和行业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一是“放管服”改革持续发力,卫生健康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大放权力度,将戒毒医疗机构设置、执业护士注册等5项行政许可和消毒产品备案等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优化管理方式,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涉及暂时调整适用依据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估,自贸区将其由行政许可优化调整为备案管理后实施效果良好。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全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成全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年归集基础信息21万余条,增信信息200余条,不良信息3400余条,失信信息2700余条。动态调整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编制许可事项清单报省政府,并动态调整335项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肯定,并在全国卫生健康系统专题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二是地方立法和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卫生健康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地方立法方面,推动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进一步完善我省艾滋病防治体系,更加规范、高效、有力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按计划修订《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织修订《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并建议相关部门由省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办法》等立法或修法事项积极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标准化方面,坚持需求导向、科学选题和统筹管理,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地方标准,突出申报标准的普适性和可推广性。2022年新发布卫生健康地方标准9个,获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20个。
三是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卫生健康执法质效不断提高。有效规范自由裁量,全面梳理卫生健康领域292项行政处罚事项,形成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全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消毒产品分类监督评价、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备案巡查等工作,持续规范行业秩序。扎实推进“双随机”监督抽检和“以案促管”专项督查,完成国家抽取任务17614单、完结率100%。全省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查处案件1.7万宗。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医疗乱象和医疗美容行业等多个专项整治。吊销执业许可或取消诊所备案证书6家,移送司法机关4人。加快推进实训基地建设,新建学校卫生、中医药卫生和医疗卫生等3个省级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全省在10个地市建成的11个省级实训基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强化实践,有力促进执法能力提升。
四是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卫生健康行政管理不断优化。合法性审查方面,全年审核地方性法规1件、政府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7件、省委省政府文件代拟稿1件;备案审查基层党组织党内规范性文件80余件。圆满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未发生因制定程序不规范被通报;未发生因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认定不合法等情况。公平竞争审查方面,对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全面自查,并对涉及市场主体的4份文件进行重点审查;深入开展日常反不正当竞争和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与医药价格违法专项整治。合同审查方面,对12份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依法保障“一码通”系统、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和疫苗流通与接种管理信息系统等重大项目平稳推进。
五是普法工作立体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普法规划方面,印发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持续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将法治建设核心要义融入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普法分工方面,以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重点,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普法责任清单》《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任务分解至各个处室。普法教育方面,结合医师节、护士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民法典》《医师法》《生物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获评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利用“学习强国”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完成学法任务并顺利通过年度考试。2022年1月,委政策法规处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六是主动接受制约监督,卫生健康行政权力不断规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办理省人大建议160件、省政协提案136件,数量位居省直单位前列。近300份建议提案涉及疫情防控、医疗服务管理和妇幼健康服务等多个方面,均按时办结并完成网上答复,受到代表委员一致好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卫生健康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委主要负责人通过民声热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9件,未发生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等情形。积极开展司法协助,办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广州市越秀区、白云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有关咨询、核查函6份。应法院来函,协助核查被执行人有关信息。
七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巩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扎实有效,先后办理国家卫生健康委行政复议案件3宗、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宗,行政诉讼(含一审、二审、再审)和检察监督案件11宗,已办结案件均获得支持。梳理被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情况,并报送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处理广州、江门等市行政复议办公室抄告的18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将针对广州、中山等地卫生健康部门的13宗行政复议申请及时转送当地处理。信访工作平稳有序,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机制,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年登记办理信访事项5913件,比去年6843件下降13.59%。其中,网上信访已成为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主要渠道,占信访总量的77.49%。信访内容涵盖疫情防控、病历管理和医疗纠纷等多个方面,均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依法办理,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舆论负面炒作等情况。
省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法治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健康教育与法治宣传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2023年工作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全社会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聚焦健康广东建设,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契机,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构建更加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发展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引领、规范和推动全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完善重点领域地方立法。运用省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执法检查和立法评估成果,全力推进修订进展,将联防联控、社区“三人小组”等工作机制依法固化。加快推进《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广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等制修订进程,健全我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制度,推动形成与国家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相衔接、具有广东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开展“证照分离”和“减证便民”行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解决“反复跑、排长队”等现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跨境通办”。
(四)着力强化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以疾控体系改革为契机,加快完善公共卫生领域执法监督体系,强化重大疫情处置的属地和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执法机制。做好常态化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加大普法力度,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落实落细。完善公共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模式,提高社会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自助互助能力,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