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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专家组:深圳甲流患儿脑损害属甲流重症多脏器损害表现之一
时间:2009-11-30 23:15:23 来源:
省卫生厅通报,近日媒体关于深圳甲型H1N1病例合并脑炎情况报道后,卫生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省级专家组对临床和病原学情况进行复核。2009年11月30日,省卫生厅派出成人、小儿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呼吸科专家赴深圳市儿童医院,对该院合并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的甲型H1N1流感患儿进行会诊讨论。
根据患儿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结果以及脑脊液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等情况,专家们一致认为,没有证据表明甲型H1N1流感病毒直接侵害脑组织,不支持诊断为“病毒性脑炎”。患儿出现的脑损害与肺部、心脏、肝脏等器官损害一样,属于甲型H1N1流感重症(危重)病例多脏器损害的表现之一。
经省市专家会诊,目前,深圳共有9例此类病例,其中3例已出院,3例好转,2例危重,1例死亡,未发现异常上升。
流行病学调查表明,病例之间未发现流行病学联系,属散发病例,平均年龄为8岁(2-11岁)。省疾控中心最新检测表明,没有发现病毒变异,没有发现耐药毒株。
省卫生厅正组织省、市多学科的临床专家,对重症患儿逐一会诊,全力救治。(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