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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省级试点工作

时间:2009-12-26 21:44:35     来源:


    为进一步合理利用我省的优势医疗资源为人民群众服务,经卫生部同意,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省级试点,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副主任职称以上医师,将可申请在广东省地域范围内多点执业。
    省卫生厅印发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试行管理办法》,对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执业监管、工作考核要求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医师多点执业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办理新增执业地点手续,最多可登记3个执业地点。试点初期阶段,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申请多点执业。试行一段时间后,将根据试行情况考虑是否逐步放开对医师的资质要求。同时,为维护我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稳定,保障乡镇、村的基本医疗服务,《办法》试行期间,可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暂不包括第一执业地点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的执业医师。
    试行医师多点执业,是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推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合理利用我省的医疗资源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重大改革举措。
    我省地域发展不平衡,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公立三级医院,部分山区、偏远地区医疗人才缺乏,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对充分发挥广东省医疗人才的技术优势,合理分流病人,缓解医疗资源供需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有助于促进区域间、医疗机构间人员和技术的交流,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医师多点执业可创造患者、医疗机构、医师三方共赢的局面,最终使广大人民群众受惠。

 

医师多点执业有关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放医师多点执业?
    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是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推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合理利用我省的医疗资源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重大改革举措。
    我省地域发展不平衡,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公立三级医院,部分山区、偏远地区医疗人才缺乏,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对充分发挥广东省医疗人才的技术优势,合理分流病人,缓解医疗资源供需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有助于促进区域间、医疗机构间人员和技术的交流,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医师多点执业可创造患者、医疗机构、医师三方共赢的局面,最终使广大人民群众受惠。

二、全国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省有哪些?
    答:目前经卫生部正式批复同意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的有2个,广东省为唯一的省级试点,云南省昆明市是市级试点。

三、医师多点执业行为如何分类?
    答: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分成3类:
    第一类是医师因执行政府指令任务引起的异地执业,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此类由医师所在医疗机构批准即可。
    第二类是由于医疗机构间的医疗合作引起的医师交流。如一些大型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形成医疗共同体、同一医疗集团(如同一大学)的附属医院之间签订医疗合作协议等,从而引起的医师流动。此类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类是医师主动受聘于其他医疗机构,属于医师个人行为。按照卫生部要求,此类情况应由卫生部审批,先行试点,《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试行管理办法》即是针对此类多点执业行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此类多点执业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新增执业地点手续。

四、医师多点执业与医师外出会诊的区别是什么?
    答:医师多点执业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
    医师多点执业和医师外出会诊的区别在于:医师多点执业要按照规定或双方协议,定时、定期进行,诊疗对象可能不确定;而医师外出会诊是应对方医疗机构邀请,对特定病例进行诊疗的行为,诊疗对象明确,诊疗行为是随机、临时的,会诊行为要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什么《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试行管理办法》目前仅在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中开展?
    答:目前我省副高以上职称的高端优质医疗资源大多集中在公立三级医院,不能很好满足基层群众的就医需求,让我省副高以上职称的医疗专家流动起来,将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使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受惠。
    此外,医师多点执业是新生事物,我省又是全国唯一获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的省份,目前还无经验可借鉴,考虑医师多点执业涉及医师执业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试点工作必须立足实际,有计划、分步骤、稳妥地推进实施,故初期暂在满足条件的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内试行,一段时间后,将根据试行情况考虑是否逐步放开对医师的资质要求。

六、为何第一执业地点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室)的医师未纳入试点范围?
    答:广东省地域发展不平衡,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公立三级医院,分布不均,部分山区、偏远地区特别是乡镇、村的医疗人才本来就相对缺乏,为维护我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稳定,保障乡镇、村的基本医疗服务,试行期间,可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不包括第一执业地点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室)的执业医师。

七、医师是否可自由多点执业?
    答:我省即将试行的医师多点执业是允许医师“主动受聘”的,也就是允许医师自主选择第二、第三执业地点,但必须取得第一执业地点的同意。医师与新增的执业地点达成聘用意向后,第一执业地点与新增执业地点要签订关于明确医师工作时间、工作职责、薪酬给付、医疗、民事责任分配等问题的用工协议。

八、医师多点执业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想要主动受聘多点执业的医师,应按照我省《办法》(可上省卫生厅网站查阅)第八条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先向原来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新增执业地点,批准后在7个工作日内到新增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省卫生厅受理地点为我厅办证大厅,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76号,咨询电话:020-84469270。
涉及各地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市卫生局咨询。

九、医师多点执业政策何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答:医师多点执业是新生事务,按照国家要求,必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广东省是全国首次推出的唯一省级试点,我省将在试点中期、末期开展试点工作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步卫生部制定全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