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工作动态


中秋国庆食品安全提示

时间:2010-09-20 10:24:46     来源:


    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广东省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应节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地沟油”与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亚运亚残运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月饼、水果等传统应节食品的监管工作,加大市场巡查、抽检力度,严查无证生产、经营应节食品的违法行为,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要以旅游景点、宾馆周边饭店、大型餐饮业、集体食堂为工作重点,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防止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加强食品安全值守,重要信息要依法依规及时通报,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管信息要及时报送主管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提醒,近期我省气温仍然较高,暖湿气候下细菌繁殖加快,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餐饮经营者应当保持警惕,做好食物加工、储存、清洗和消毒等各项卫生工作,严把原料索证索票关。严禁超范围、超负荷加工食品。市民在餐馆就餐时,最好做到“五查看”:一是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许可证;二是查看餐饮单位是否存在超负荷超范围经营等不良操作行为;三是查看加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四是查看加工原料是否新鲜,特别是要注意是否有来源不明的野菜和蘑菇;五是查看上桌色泽是否自然,味道是否正常。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应到正规商场、超市,注意检查月饼包装上是否明示生产厂家、厂址、品名等信息;如月饼内包装已破损,或已出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受潮等情况,则不能食用;保管好购物凭证,如怀疑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向食品流通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消保机制维权。另外,由于月饼糖分和脂肪含量高,属高热量食品,建议患有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及肥胖人士应尽量少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