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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疫苗 家庭有责
时间:2012-04-24 17:05:11 来源:
(粤卫信)今年4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预防接种日”,为广泛宣传接种疫苗对于预防疾病的重要意义,强调家庭负有主动为孩子获得免疫接种的责任,号召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预防接种工作,卫生部决定于2012年4月23日至29日开展以“接种疫苗 家庭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从2008年起,我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7种扩大到14种,预防的传染病由8种增至15种。我省连续18年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连续9年无白喉病例报告;全省麻疹疫情大幅下降;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明显下降;乙脑、流脑等发病率稳步下降,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扩大免疫规划顺利实施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于2008年9月1日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将由7种扩大到14种,预防的传染病由8种增至15种。2010、2011年,全省儿童卡介苗、脊灰、百白破、白破、麻疹、乙肝、乙脑等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
麻疹疫情大幅下降
我省于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开展了麻疹强化免疫活动,2011年在重点地区开展查漏补种工作。2011年麻疹报告发病率在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86%、71%)的基础上,又比2010年下降了55.74%。截至2011年12月31日,2011年全省共报告麻疹病例308例,比2008年(15215例)减少97.98%。今年3 月在全省范围内对 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适龄儿童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部分地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麻疹发病水平创历史新低。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下降
我省圆满完成乙肝疫苗补种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下发了《广东省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管理方案》,及时启动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在全省范围内对1994年至2001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进一步降低我省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截至2011年12月底,全省共接种了794万人,完成原计划接种人数的114.76%,超额完成医改任务。5岁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已下降至0.38%,较2008年下降15.6%。
经专家测算,与1992年相比,通过乙肝疫苗的免疫接种,全省共减少了388万例乙肝病毒携带者、97 万例慢性肝病者、 11.6万例肝硬化患者、 3900 例肝癌患者的发生,共减少直接经济损失204亿元。
依法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法律规章,我厅联合财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2011年底印发了《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印发了《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确保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推动预防接种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专家呼吁,开展免疫规划工作不仅是政府和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责任,同时家庭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最成功和最经济有效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对于家庭来说也是减少疾病发生、减少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力,也是应尽义务。《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第六条明确规定“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受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婴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带婴幼儿到当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相应疫苗的接种。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只有精心呵护,他们才能茁壮成长,成为建设国家的栋梁。
从2008年起,我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7种扩大到14种,预防的传染病由8种增至15种。我省连续18年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连续9年无白喉病例报告;全省麻疹疫情大幅下降;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明显下降;乙脑、流脑等发病率稳步下降,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扩大免疫规划顺利实施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于2008年9月1日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将由7种扩大到14种,预防的传染病由8种增至15种。2010、2011年,全省儿童卡介苗、脊灰、百白破、白破、麻疹、乙肝、乙脑等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
麻疹疫情大幅下降
我省于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开展了麻疹强化免疫活动,2011年在重点地区开展查漏补种工作。2011年麻疹报告发病率在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86%、71%)的基础上,又比2010年下降了55.74%。截至2011年12月31日,2011年全省共报告麻疹病例308例,比2008年(15215例)减少97.98%。今年3 月在全省范围内对 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适龄儿童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部分地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麻疹发病水平创历史新低。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下降
我省圆满完成乙肝疫苗补种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下发了《广东省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管理方案》,及时启动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在全省范围内对1994年至2001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进一步降低我省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截至2011年12月底,全省共接种了794万人,完成原计划接种人数的114.76%,超额完成医改任务。5岁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已下降至0.38%,较2008年下降15.6%。
经专家测算,与1992年相比,通过乙肝疫苗的免疫接种,全省共减少了388万例乙肝病毒携带者、97 万例慢性肝病者、 11.6万例肝硬化患者、 3900 例肝癌患者的发生,共减少直接经济损失204亿元。
依法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法律规章,我厅联合财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2011年底印发了《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印发了《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确保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推动预防接种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专家呼吁,开展免疫规划工作不仅是政府和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责任,同时家庭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最成功和最经济有效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对于家庭来说也是减少疾病发生、减少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力,也是应尽义务。《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第六条明确规定“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受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婴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带婴幼儿到当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相应疫苗的接种。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只有精心呵护,他们才能茁壮成长,成为建设国家的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