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地狠抓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
时间:2019-10-31 09:29:22 来源:本网
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自今年初承接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职能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在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和各地市党委、政府领导指导下,着重从“建队伍、抓重点、重培训、严执法、提效率”五方面入手,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并由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19〕326号)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广东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不达标责任主体名单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粤卫职健函〔2019〕4号)等政策文件精神,打基础、开好局,多措并举、有条不紊地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建队伍。全省有16个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单独或突出主业设立职业健康科处室,21个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共配置专职职业健康监管人员74人、依托卫生监督所配置职业健康执法人员28人。广州市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继续依托镇街现有机构和队伍开展职业健康行政执法工作,打通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佛山市经过多方努力,市、区(县)两级职业健康监管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全部由应急管理部门转隶到卫生健康部门。茂名市在市、区(县)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转隶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在茂南区羊角镇开展计生专干转隶试点工作,将原计生专干转为职业健康专干,并拟将该试点经验逐步向全区、全市推广,建立市、县、乡(镇)三级职业健康监管网络。深圳、汕尾、惠州等地市积极谋划推动。
抓重点。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找准工作切入点,突出重点,有条不紊地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广州市每月发布职业病诊断情况,要求相关区(市)局跟进处理,以“病例”促监管。深圳市对辖区的重点危害企业、近三年内出现三例以上职业病(或发生三次以上信访投诉)企业开展重点监督执法。湛江市将明确存在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禁忌劳动者的80多家企业作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重点用人单位,集中时间、集中监管执法力量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
重培训。各地级以上市结合辖区监管任务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广州市举办两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培训班、四期放射卫生培训班、两期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培训、2019年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等培训班。深圳市举办全市职业卫生监督员培训班,邀请各级职业卫生专家分别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解读和适用、国家监管政策方向、现场监督执法实务和常见作业场所的危害识别与预防等方面进行培训。汕头市成立职业健康宣讲团,采用现场执法检查“传帮带”和集中轮训等形式,加强职业健康业务能力培训,积极营造职业健康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派发宣传资料1.2万份,举办6期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共计培训680多人,组织举办6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共培训基层监管执法人员350人。茂名市今年以来共举办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5期,放射卫生工作人员培训班3期,累计培训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463人,放射卫生人员共900余人。珠海、韶关、潮州、惠州、汕尾、肇庆、云浮、中山等地市也及时举办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和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班。
严执法。各地通过严格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行为,有效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广州市分管职业健康负责人走基层、严执法,到全部11个区开展尘毒危害调研执法;深圳市以媒体报道典型案件推动面上执法工作;湛江、汕头、茂名等市迅速进入履职角色抓职业健康执法工作。截止今年9月底,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在职业卫生(含放射卫生)方面共立案419宗,罚款112.79万元。其中,深圳市立案138宗,罚款75.8万元;佛山市立案10宗,处罚24万元,放射卫立案8宗,处罚2500元;茂名市立案6宗,罚款10万元。
提效率。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监管效率,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深圳市将职业健康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信息系统实现企业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信息、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报告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信息和监督执法信息的全面综合管理与利用,为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发挥找趋势、查苗头和预警预测预报的作用。中山市在原有监管信息平台收集4700多家企业信息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数据收集内容、深挖数据价值、加强数据关联比对,提高信息平台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同时建立起基于第三方定期检测结果的企业职业健康风险分析方法,用于对企业的风险和超标程度进行评估分级,筛查出职业健康风险较高的重点企业。集中有限的监管执法力量,抓重点、抓关键,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效率,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添亮点,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