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扎实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时间:2021-03-18 15:59:10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宁疗护工作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健康水平、提高生命质量。2019年,深圳、汕头、东莞、中山4个地市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列为第二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城市,我省同时将珠海、韶关两市列为省级试点单位。一年来,各试点地市高度重视,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勇于创新,在基线调查、工作机制、政策制度、人才建设、服务规范、宣传引导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对全省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积极开拓创新,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目前,我省6个试点地市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安宁疗护现状基线调查,制订出台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安宁疗护专家委员会,先后遴选了58家各类医疗机构作为安宁疗护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深圳积极推进“9+10”试点模式,全市15家区级试点单位已经完成了多学科团队的组建、安宁疗护专业培训、家庭病床设置、居家护理等,并试着将安宁疗护纳入居民全程健康管理。目前,深圳市、广州市已发布本地区安宁疗护服务资源地图,为有需求的患者及家属提供指引服务。汕头市按照“3+7”的总体布局进行安宁疗护试点建设,在市中心医院等3家大型医疗机构进行引领示范试点,各区县各1家医疗机构进行试点摸索经验。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成为中华护理学会京外专科护士临床教学建设基地,是我省唯一接收“中华护理学会安宁疗护专科护士培训临床实践”的医院。东莞市将推进试点工作纳入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通过以市级安宁疗护中心为引领、镇街医院安宁疗护病区为支撑、医养结合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为主体、居家上门服务为基础,构建东莞市二甲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的“三角支撑模式和服务体系”,实行对象明确、分类收治、差异化服务的运营模式。中山市海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健康照护”的安宁疗护服务新模式,依托稳定而专业的长期照护服务团队、完善的服务流程及自行研发养老监护IT系统,将安宁疗护融入医养结合,实现患者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珠海市鼓励基础好、条件优、潜力大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设置安宁疗护床位,确定了15家试点医疗机构,加快探索建立覆盖全市、资源共享、保障有力、运行有效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韶关市粤北医院宁养院的安宁疗护工作得到当地群众的充分认可,目前正积极筹建新的安宁疗护中心。此外,中山大学附属七院、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社区卫生中心等5家医疗机构的安宁疗护实践案例入选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河北省中医院组织编写的《安宁疗护培训教材》(实践经验篇),我省入选数量居全国第三。
与国内先行试点地区相比,我省安宁疗护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标准规范缺乏、专业人才匮乏、收付费机制突破难、社会认知度低等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试点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解决。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结合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要求,用新发展理念推动安疗疗护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聚焦重点难点工作,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力争安疗疗护试点公主在新的起点上有新突破、展现新作为。
(一)加快完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各试点地市要根据本地基线调查等情况,组织撰写基线调查报告,合理评估安宁疗护服务需求,结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结合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安宁疗护中心和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探索在农村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要加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安宁疗护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服务模式,逐步推动形成覆盖试点地区,主体多元、服务形式多样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二)探索建立安宁疗护保障制度。各试点地市要重点探索构建服务价格体系,推动心理疏导、上门服务等项目纳入收费范围,推动将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费用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范畴,努力实现患者提高生命质量、家属减轻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的目标要求。要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措施,结合地方实际实施绩效考核倾斜、职称晋升激励机制,鼓励并吸引更多医疗卫生人才从事安宁疗护工作。
(三)加强安宁疗护工作队伍建设。要着重提高医护人员在患者心理支持、疾病预后判断、法律知识、医学伦理、镇痛技能、症状控制、家属支持、死亡话题沟通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确保安宁疗护服务质量;注重培养包括医学、护理、心理、营养、社会工作等多学科专业人才,充实志愿者队伍,配齐配强安宁疗护服务团队;加强教育培训,结合本地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建设规划,遴选有相关工作基础的地市级及以上医院、符合条件的行业组织、高等医学院校等设立安宁疗护教育培训基地。
(四)扎实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各试点地区和机构要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找准制约发展的关键点,集中力量,争取有所突破。要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探索建立科学的监督评估和质量评价体系。省卫健委将对工作推进成效显著的试点地区的工作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同时,鼓励其他地市申报参与省级安宁疗护试点,积极推动安宁疗护在本市、县(市、区)的落地发展,不断改善和提高生命终末期老年人的生命质量和尊严。
(五)加强社会宣传和普及认同。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转变观念。围绕生命教育和医学人文关怀,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疾病观和生死观。各地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提高安宁疗护工作的社会认可度、接受度,为推进安宁疗护服务、提高疾病终末期患者的生命质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