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手足口病疫情通报(5月12日)
时间:2008-05-12 17:31:46 来源:
截至5月12日,我省共报告手足口病病例14793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累计死亡病例7例。目前,我省确诊EV71手足口病病例63例。
新增死亡病例为昨天报告的梅州疑似死亡病例,经省疾控中心检测EV71阳性,确诊为EV71手足口病病例。
5月12日中午,省卫生厅召开手足口病防控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手足口病疫情情况和防控进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公众科学参与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据通报,我省手足口病疫情有以下疫情特点:
(一)5月2日后全省报告病例数上升较快,近日平稳回落。从今年5月2日后,全省报告病例数逐渐增多,其中5月8日报告病例数最多,为2226例。此后逐渐减少,5月11日报告病例数为1604例。报告病例数快速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5月2日,卫生部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病例报告,疾控机构加强主动监测,并对5月2日前临床诊断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补报。二是各地卫生、教育等部门广泛开展手足口病健康教育,普及防病知识,公众自我防病意识增强,出现可疑症状主动就医。同时托幼机构加强晨检,主动发现了部分可疑患儿。三是该病发病高峰在广东主要是春夏季。广东地处亚热带,气候炎热潮湿,人口基数大,流动人口多,是手足口病的高发地区。因此,近期发病数可能持续上升。
(二)发病以低年龄儿童为主。其中5岁以下儿童发病数约占总报告病例数的88.9%。其中散居儿童约占63%,托幼儿童约占30%。
(三)发病以散发为主。全省21个市119个县(区)有病例报告。报告病例数前5位的市依次为:广州(3156例)、深圳(3081例)、佛山(2001例)、东莞(1452例)、茂名(941例)。
专家认为:我省目前发病总体规模仍处于正常范围,没有大的波动。病例基本为散发,未发现明显聚集性发病增加。根据以往流行规律,6-7月份是手足口病的发病高峰期,今后一段时间我省的手足口病疫情仍可能有所上升。但随着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疫情可望趋于平稳。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切实落实晨检、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等防控措施,严防手足口病疫情在托幼机构、学校扩散和蔓延。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提高环境卫生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手足口病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病意识。
5月12日下午,省卫生厅紧急召开全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会议,对各市的临床救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市要严格卫生部和省的救治指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病人收治管理,切实降低重症病人的死亡率。全省21个地市卫生局主管医疗工作的副局长、医政科(处)长,省直部属驻穗和厅直医疗机构的医务科长,省医疗救治专家组和各市级专家组组长共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5月11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卫明电〔2008〕36号),要求各地抓住重点地区和5岁以下重点人群,科学有序开展防控工作。加强对托幼机构保健老师、保育员的培训,加强监督与检查,落实晨检、疫情报告、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健康教育等防控工作,严防校园交叉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