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职业健康信息专栏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抽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12-26 10:44:11     来源:本网


各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粤卫〔2019〕64号)有关规定要求,规范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从业行为,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我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在广东省注册并取得甲级、乙级资质和外省在广东省备案的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

  二、抽查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从各技术服务机构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的项目中随机抽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每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抽查2份定期检测报告、2份评价报告(若机构无评价报告则抽取相同份数的检测报告)。

  此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抽查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确定由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负责具体实施。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要在省卫生健康委2名人员监督下抽取服务报告,并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书》约定的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制定评分规则,组织专家对技术服务报告进行审核、打分和确定报告质量档次,详细记录抽查报告发现的问题。省卫生健康委在复核基础上及时通报抽查发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组织有关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三、有关要求

  请按附件1-3表格格式填报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具的所有报告项目信息(甲级机构报送广东省辖区内项目的信息),如在此段期间无项目开展,须报送“无项目说明”(格式自拟,须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报送现状评价报告、效果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各技术服务机构应如实填报,不得漏报或者隐瞒不报,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如实报送数据、报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纳入诚信管理。

  请各技术服务机构于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附件1、附件2、附件3表格填写并加盖公章,表格或“无项目说明”纸质版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原格式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dzwjg@163.com。


  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地区分布统计表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项目信息表

            3.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信息表


  附件表格下载:2018年至2019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信息表.xls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联系人:职业健康处黄玻,电话:020-837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