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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抽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12-28 09:09:31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办职健函〔2020〕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粤卫〔2019〕64号)等规定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从业行为,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我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0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广东省注册并取得甲级、乙级资质和外省在广东省备案开展技术服务的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

  二、抽查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从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的项目中随机抽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每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抽查1份定期检测报告、1份评价报告(若机构无评价报告则抽取相同份数的检测报告)。此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抽查工作,通过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负责具体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在省卫生健康委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服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制定评分规则,组织省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对技术服务报告进行审核、评分和确定报告质量档次,在对部分服务报告开展企业现场复核的基础上,详细记录汇总抽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抽查情况分析报告。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提供的抽查情况分析报告并进行全省通报,组织有关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倒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技术服务机构按附件1、2、3的表格格式填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所有报告项目信息(甲级机构报送广东省辖区内项目的信息),如在此段期间无项目开展或项目编号不连续,须报送“无项目说明”或“项目编号不连续说明”(格式自拟,须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报送现状评价报告、效果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各技术服务机构应如实填报,不得漏报或者隐瞒不报,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如实报送数据、报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查处,依法追责,纳入“黑名单”诚信管理。

  (二)请有关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积极配合协调做好服务报告抽查及现场复核有关工作,依法跟进查处有关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请省安全生产协会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书》约定事项,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请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于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附件1、2、3表格填写并加盖公章,表格或相关说明原格式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黄玻,联系电话:020-83770112,政务邮箱wsjkw_huangb@gd.gov.cn。


  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地区分布统计表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项目信息表

            3.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信息表


            点击下载:附件-2020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信息表.xls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