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02 17:24:47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职健函〔202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总工会,各省属和中央驻粤国有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总工会
2021年2月24日
广东省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等相关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1069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决定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有关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在全省各用人单位中选拔一批“职业健康达人”典型模范,发挥榜样引领作用,重点宣传相关事迹,通过开展活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持续改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到2030年,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及以上,努力实现在岗劳动者职业病发病人数和工作相关疾病发病人数的持续下降,职业健康保护水平显著提高。
二、基本标准
“职业健康达人”是指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职业健康达人”应当符合《“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见附件1)提出的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等4个方面14条标准。
三、组织方式
活动面向全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所有用人单位,按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自愿参与”原则开展。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本级工会组织积极推进辖区、行业、单位活动的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用人单位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参加活动的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基础上制定细化标准,活动重点面向一线劳动者。
各地级以上市每年结合本地区用人单位底数情况,按照《“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组织评选市级、推荐省级“职业健康达人”。每个地级以上市评选市级“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30人,推荐省级“职业健康达人”15人。各县(市、区)评选名额及报送要求由各地级以上市明确。推荐的“职业健康达人”如有作品参加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的,适当予以优先考虑。省级“职业健康达人”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组织省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等评审后确定,并对省级“职业健康达人”和优秀组织单位予以宣传表彰,进一步激发一线职工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省级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办公室设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负责本活动日常具体组织实施。
四、结果运用
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将活动作为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各地工会组织要注重发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等先进人物在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用人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可作为参评“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时的重要参考。用人单位要按照《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通知》(国健推委发〔2019〕1号)要求,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达人”给予适当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将活动作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到活动中来。各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用人单位要以开展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用人单位开展活动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并保障必要的活动时间和活动条件。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把活动与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关注接触粉尘、噪声、化学毒物、放射性危害一线劳动者,推进矿山、冶金、化工、建材、机械、电子等行业企业率先行动。要与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结合起来,关注易患工作相关疾病的职业人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电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隧道工程等单位开展活动。要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形成部门协同、企业支持、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健康达人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工会要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带动。要把活动与健康科普、《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法规知识“进企业、进机构、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传播作品征集、“安康杯”竞赛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健康的良好氛围。
从2021年开始,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总工会于每年10月31日之前,将本市年度组织发动辖区用人单位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有关数据和活动开展情况、《“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附件2)和《省级“职业健康达人”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黄玻,联系电话:020-83770112,电子邮箱:wsjkw_huangb@gd.gov.cn。
省总工会联系人:李华子,联系电话:020-83871080,电子邮箱:szgh_wqgzb@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