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省卫生厅召开新闻通报会,就《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医疗卫生合作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通报会由省卫生厅长姚志彬主持,彭炜副厅长、黄飞副厅长、陈祝生副厅长出席并接受了媒体的采访,黄飞副厅长向媒体全面介绍了粤港医疗卫生合作的重点内容。
多年以来,省卫生厅高度重视粤港医疗卫生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交流与合作领域,在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中医药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
在粤港签署的《协议》中,粤港医疗卫生合作实现了新的突破,粤港两地将在医疗卫生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推进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构建优质生活圈。一是扩大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到广东开设医疗门诊部,实行准入优先,发展高端医疗服务。二是支持医疗业界合作合资设立医院或中医药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医院管理、科研技术交流、医护人员培训等合作。探索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全资(独资)医院的可行性。三是积极研究医疗机构沟通机制,完善双方居民的转诊安排,推进医疗服务便利化。广东对香港居民在粤就医实行同等待遇,通过医疗保险公司提供意外急救医疗保险服务。四是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人才培养,共建双方居民共享的中医预防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五是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和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合作,设立专责小组和专家组,提高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联动能力。六是完善动植物、食品、农产品卫生信息通报、协查和安全溯源机制,提高共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能力。建立食品安全技术标准沟通及协调机制。加强双方食品安全标准的交流合作。(粤卫信)
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