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1-9月共报告狂犬病病例265例,比去年同期(212例)上升了25%。病例分布为:茂名市60例、湛江市31例、东莞市23例、清远市21例、惠州市20例、云浮市17例、梅州市15例、汕尾市11例、河源市11例、阳江市11例、广州市10例、肇庆市10例、韶关市9例、深圳市6例、佛山市4例、汕头市1例、江门市1例。珠海市、中山市、潮州市无病例发生。
我省的疫情主要有以下特点:1、近年来狂犬病疫情与全国其他省份一样呈逐年上升趋势;2、发病主要集中在粤西、粤北、粤东等地区,如茂名、湛江、韶关、清远、梅州、河源及东莞;3、病例主要发生在农村,占95%以上; 4、各年龄组均有病例报告,年龄最小2岁,最大86岁,其中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占病例总数的22%;5、80%的病例被动物咬伤后没有进行伤口处理和疫苗/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注射;6、约65%狂犬病患者是被自家养或邻居家养犬伤。今年1-9月全省县级以上疾控中心犬伤门诊监测报告动物伤人达32万人次,估计全省约有150万人次被动物所伤。
我省狂犬病上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犬饲养量大、免疫率低是狂犬病发病暴发流行的直接原因,也是近年来我省人间狂犬病疫情快速回升的主要原因。 农村群众缺乏狂犬病防治知识,对被犬、猫等动物咬伤后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家养犬不会感染狂犬病毒,所养的犬只不免疫,甚至被犬咬伤也不作相应处理,也是农村发病多的原因之一。个别地区疫点净化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未能切断病毒在动物中的传播,助长狂犬病传播。
为加强狂犬病防治工作,省卫生厅多次派员赶赴疫情比较严重的茂名、湛江协助当地处理疫情,省卫生、农业、公安、工商等联合开展2006年狂犬病防治工作督查,加强对疫情较重地区的督导,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狂犬病“管、免、灭”综合防制措施。
狂犬病是一中人畜共患病,人一旦发病,病死率100%,是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传染病。
动物传染源的管理是人狂犬病防治的关键,各级政府要按《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各相关部门做好犬的管理与免疫,对疫区疫点犬只的净化与管理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制,落实“管、免、灭”的综合管理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犬类管理工作。广大群众要提高预防狂犬病意识,不能违章养犬,犬只必须免疫和栓养,尤其是农村的群众,被犬、猫等动物咬伤后,要立即处理伤口,并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相关的医学处理。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广东省犬伤医学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做好犬伤医学处理工作。
附:病例分布情况
茂名60例:茂南区8例,茂港区5例,电白县19例, 高州市13例,化州市12例, 信宜市3例
湛江市31例:徐闻县3例,廉江市19例,雷州市8例,吴川市1例
东莞市23例
清远市21例:佛冈县2例,阳山县4例,连南瑶族自治县1例,清新县2例,英德市9例,连州市3例
惠州市20例:惠城区5例,惠阳区1例,博罗县9例,惠东县3例,龙门县2例
云浮市17例: 云城区1例,新兴县1例,郁南县3例,云安县7例,罗定市5例
梅州市15例: 五华县11例,梅县、大埔县、丰顺县、平远县各1例
汕尾市11例:陆丰市8例,汕尾城区、海丰县、 陆河县各1例
河源市11例:紫金县、和平县、东源县各3例, 龙川县 、连平县各1例
阳江市11例:阳西县6例,阳东县 4例,阳春市1例
广州市10例:增城市9例, 萝岗区1例
肇庆市10例: 广宁县、高要市各3例,封开县2例,怀集县、四会市各1例
韶关市9例:翁源县 3例,乳源瑶族自治县2例,曲江区、 新丰县、乐昌市、南雄市各1例
深圳市6例:宝安区4例、龙岗区 2例
佛山市4例:南海区4例;揭阳市4例,其中普宁市3例,惠来县1例
汕头市1例:潮南区1例
江门市1例:恩平市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