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940132/2012-00037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2-02-01
关于公布广东省“十二五”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粤卫函〔2012〕2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省直和部队驻穗有关单位,有关医药院校,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十二五”卫生科技支撑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省卫生厅组织了广东省“十二五”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广东省“十二五”30个医学重点学科和20个医学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所在单位应按《方案》要求,制定发展规划,明确考核验收指标,按期完成建设目标。省卫生厅对项目建设单位实行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将组织专家进行不定期考核评估,2015年进行终期评估验收。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所在单位应在每年年底对照年度建设计划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省卫生厅科教处。
    二、已被评定为国家(卫生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和广东省“十一五”医学重点专科的项目(含专科申报实验室、实验室申报专科)直接认定为广东省“十二五”医学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纳入统一管理。
    三、各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对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保证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
    附件:
    1.广东省“十二五”医学重点学科名单一览表
    2.广东省“十二五”医学重点实验室名单一览表

广东省卫生厅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十二五”医学重点学科名单一览表
广东省“十二五”医学重点实验室名单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