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940132/2012-00073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2-02-23
广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科学管理  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根据广州市纪委和广州市卫生局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部署要求,中心秉承“仁心善术、惠泽妇儿”的服务理念,以“严管、严防、严控”为原则,把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工作融入到医疗保健业务日常工作中,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基本完成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框架的目标,较好地推进了中心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控责任机制
    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由5个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管理小组,同时成立中心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各级党政领导是廉政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实现关口前移,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将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增强科学分析和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组织风险排查,确定廉政风险等级
    中心采取“自己查、群众提、集中评、领导帮、上级审”的办法,层层查找廉政风险点。一是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根据各部门岗位设置和工作流程,全员参与查找出每一个岗位、每一项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通过对岗位的梳理,进一步明确各自岗位权责,明确履权界限。重点对具有行政管理权,组织人事权,财务审批权,医疗处方权,药品、器械、基建、设备、后勤采购管理权等管理事项的重点岗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环节作为重点排查对象。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聘请廉政建设信息员和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综合确定相关岗位、相关环节的廉政风险点。二是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结合年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中心领导班子及成员重点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风险点;各部(所、科)室提交《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对容易产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汇总。三是评定廉政风险等级。中心依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的多少、权力的重要性和行使频率、岗位腐败现象发生的机率等内容,对廉政风险点进行风险等级评析和确定。同时并将廉政风险等级排序定为三级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风险是可能产生违纪违法行为(指廉政风险高、容易出现问题,且出现问题危害大),在中心分管领导管理的基础上,由中心主要领导负责防控;二级风险是可能发生违规行为(指廉政风险较高、比较容易出现问题,且出现问题危害比较大),在各部(所、科)室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中心分管领导负责防控;三级风险是可能发生轻微违章违规违纪行为(指廉政风险较低、较少出现问题,且出现问题危害比较小)同时要根据廉政风险的不同等级,由部(所、科)室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通过排查和分析,确定中心廉政风险点岗位80个(其中一级12个、二级22个、三级46个),规范工作制度56项,制定管理流程图61个,编写廉政教案22篇;编辑了《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资料汇编》,作为廉政预警教育的教材。
    三、开展“六个结合”,推进防范机制建设
    (一)与强化医院管理实施JCI标准认证工作相结合。实施中心、部、科三级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制,中心、部、科主任是层级管理第一责任人,落实“一岗双责”。中心结合JCI标准论证工作,建立临床专科主任季度和中层干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评估项目,使各部科主任绩效考核机制、岗位竞争机制与激励机制有机结合,绩效考核达标规定“无红包、无回扣、无开单提成、无滥检查、无乱收费”,实行“一票否决”制;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医疗质量、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与聘任、晋升、评先、奖励、收入分配等挂钩。为严格规范医务人员从业行为,中心结合实施JCI标准认证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如“临床路径”、“抗生素分级管理”、“门诊补液指引”等,使医生用药有章可循,抗生素应用进一步规范。
    (二)与民主评议行风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相结合。中心坚持行风建设“一把手”负总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责任制。中心在2011年民主评议行风和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中,重新聘任有社会新闻、物价、检察、法律、医疗保健业务挂钩等单位的特邀社会监督员(兼任中心廉政建设信息员)16名,召开座谈会并进行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对于评议提出的五项存在问题及建议,结合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落实整改。
    (三)与建立“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工作相结合。中心领导班子将“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纳入中心行政管理内容,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的制度建设和上线计划。制定《中心“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完善“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不断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中心相关管理部门通过实施“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查阅医生处方、医院用药的整体情况,并通过处方点评、合理用药评价等内部监督制度,提高医生合理用药意识。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严格控制处方金额,控制进药单位数量。建立《中心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每月根据 “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结果,由药学部将抗菌素类、普通西药及中成药客观排名前10名的《个人用药排名表》报医务部,由医务部审定名单交中心纪委备案并内网公示。建立“阳光用药”专家评价小组,定期召开“阳光用药”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流程和职责,遏制或减少违规用药现象发生,达到规范用药的目的。对用药重点环节落实管理措施,规范药品特别是抗菌素使用,促进了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如儿童院区内科门诊的补液量从38%下降至25%;珠江新城院区内科门诊补液量从19%下降至14%。据统计2011年儿科门诊联合使用抗菌素的比例,较去年同期由8%下降至0.01%。
    (四)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结合。坚持药品“阳光采购”制度,实行网上采购药品达100 %。中心药学部修订了《药事接待及新药审批》、《药品采购规程》等7个制度,明确了医药代表接待日,并制定了医药代表接待办法,规定药学部接待医药代表定在每周三下午,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和药学部工作人员二人在指定地点负责接待,防止医药代表私自窜访,保持医院与医药企业的正常沟通合作。中心与有业务关系的34家医药公司签订了《 药品购销廉洁责任协议书》,建立了医药企业黑名单制度,从2009年至今已对4家在院内有过不规范行为药企停止采购其药品。制定了《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行风建设监控巡查工作制度》,由院区办、人事、纪检、总支书记、门诊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了巡查小组,定期、定人到珠江新城院区、儿童院区、妇婴院区三个门诊、住院部进行明察暗访,经常性检查提醒督促医务人员不得进行违规活动,维持医院良好秩序。
    (五)与完善自我监督约束机制相结合。一是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建立中心廉政谈话制度。制定《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廉政谈话制度》,规定对廉政风险岗位人员“三必谈”:重点岗位任前人员必谈;发现苗头问题人员必谈;受处分人员必谈。接受廉政谈话的干部针对存在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二是防范权力集中,建立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对权力集中,管钱、财、物资等重点和敏感岗位的干部,实行同岗位工作2-5年轮岗,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三是广泛接受监督,建立廉政建设公示制。经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的廉政风险点,通过办公网络等形式在单位内部公示,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办公室为监督举报部门,广泛接受内外监督,降低廉政风险率。四是结合实际,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针对医药和医械购销、财务管理、行政审批等岗位和人员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防范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五是促行风建设,建立中心服务规范。制定《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服务规范》,及时成立三院区医疗客户服务中心,重点优化门诊、挂号、收费、药房、检验等窗口服务流程、进一步方便病人就医,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尊重维护群众看病就医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供中心部室布局、专科特色、专家信息和出诊时间、诊疗流程和征询满意度等医疗服务信息;畅通沟通投诉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与加强医德医风监督管理机制相结合。中心2010年12月率先委托广东省社情民意调查机构合作,引进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和“神秘客户”访问,对中心的行风情况进行客观测评,调查内容围绕“总体印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价格感知”、“环境设施”和“医德医风”六方面展开,尽可能获得真实、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提供更好、更优质服务。据统计,医院“医德医风”项目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