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940132/2014-00165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4-03-07
血站执业许可证核发

办理对象

血站。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八条

(二)《血站管理办法》 第十一、十三条

办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及《血站基本标准》等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执业登记:

(一)《血站质量管理规范》技术审查不合格的;

(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技术审查不合格的;

(三)血液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的。

所需材料

一、设置许可申请需提交的资料:(一式五份)

 1、《血站(中心血库)设置申请表》;

 2、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

 3、拟设血站的名称、规模、任务、功能、组织结构、资金来源等;

 4、拟设血站服务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医疗用血需求情况、机构运行的预测分析;

 5、拟设血站的选址 ;

 6、拟设血站将开展的业务项目、技术设备条件和技术人员配置的资料;

 7、设置中心血库的,还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申请办理执业登记需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

 1、办理首次执业登记的,提交《血站执业登记申请书》;

 2、血站用房的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

 3、血站建筑设计平面图;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血站各项规章制度;

 6、血站从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

 7、《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规范》自评报告;

 8、《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自评报告;

 9、血液质量检测自评报告;

三、申请办理再次执业登记需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

 1、《血站再次执业登记申请书》;

 2、《血站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3、《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规范》自评报告;

 4、《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自评报告;

 5、血液质量检测自评报告;

 6、上一执业周期血站业务开展情况;

 7、其他:采血点(车)备案资料;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注册需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

 1、《血站(中心血库)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血站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3、变更内容的有关证明材料:

 (1)变更机构名称需另提交的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变更机构名称相关批示文件。

 (2)变更服务项目或者变更执业地点需另提交的资料:《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规范》自评报告、《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自评报告、血液质量检测自评报告、采血点(车)备案资料等。

 (3)变更法定代表人需另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书、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4)申请变更地址(仅变更单位门牌号码,机构场地未发生变更)需另提交的资料: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

办理时限

在接到专家或者技术部门的技术审查报告后20日内

办事窗口

省卫生计生委办证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二楼,联系电话:020-84469270。

交通指引:1、地铁8号线鹭江站C出口往西走100米;2、公交车康乐村站。

审批流程

申请-> 受理(验证)->经办人初审->主管处长审核->处长审核->主管委主任签发

 

网上申请及表格下载:http://wsbs.gdwst.gov.cn/net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