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940132/2018-00198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04-16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02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粤卫案函〔2018〕41号


省民政厅:

我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02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关于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的建议

2016年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8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此,我省通过医疗机构新建、转建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新办医养结合机构等措施,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是推动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部分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增加康复医疗和长期护理床位。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目前,全省213家二级以上的综合医院开设了老年病科,占全省总数的38.4%。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开展医疗巡诊、查房及双向转诊延伸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全省90%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二是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医务室或护理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要求,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在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提高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形成医疗养老联合体。已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根据医疗康复需求,与周边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鼓励不能自主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如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充分发挥“上居下医”模式,长期免费为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提供床边巡诊服务,得到老人院和社会的一致好评。目前,全省1246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占养老机构总数的71.9%。

二、关于专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放宽多点执业限制。我省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师进行多点执业,鼓励医师到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进行多点执业;同时我省护士多点执业政策将在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将鼓励更多的护理人才在医疗机构间合理有序流动,缓解社区医疗人才短缺的问题。二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我委不断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2017年出台的《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加快护理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护理员规范管理制度,不断丰富护理队伍层次,明确护理员职责、服务规范及管理要求等,保障护理质量和安全。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加强护理员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人员从业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行业组织开展护理员的培养工作,切实增加护理员数量,扩大社会就业,满足群众和社会需求。我委鼓励支持广东省护理教育中心与香港社康护士协会合作开展护理专项培训,2017年6-8月,省护理教育中心与香港社康护士协会合作对62名基层医疗机构护士进行了居家护理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护士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护理的服务能力。

三、关于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

按照国家部署,我委积极支持广州市开展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失能人员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并于2017年8月1日实现待遇给付。同时鼓励和支持建立商业护理保险与社会长期照护保险相结合机制,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社会长期照护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发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的有益补充,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我委将配合人社部门建立评估机制和监测跟踪制度。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4月11日
(联系人:黄捷霞,联系电话:83134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