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服务情况简报
时间:2025-05-13 11:27:55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以建设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示范省为引领,深入实施卫生健康“百千万工程”,持续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健康广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根据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年报等数据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卫生资源
全省卫生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均占有量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一)医疗卫生机构。截至2024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66125家,较上年增加3263家,其中:医院1895家,增加21家;基层医疗机构63170家,增加3295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62家,减少71家;其他机构398家,增加18家。全省三甲医疗机构177家,较上年增加12家。
医院:按机构类别分,全省综合医院971家,中医医院226家(含18家中西医结医院)、专科医院633家、护理机构65家(其中护理院63家、护理中心2家)。按医院等级分,三级医院315家、二级医院706家、一级医院471家、未定级医院403家;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740家、民营医院1155家。与上年相比,公立医院减少2家,民营医院增加23家;综合医院减少3家,中医医院增加11家,专科医院增加4家,护理机构增加9家。
基层医疗机构:全省乡镇(街道)卫生院116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816家、门诊部6503家,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7770家、村卫生室24921家。与上年相比,卫生院、门诊部、村卫生室分别减少10家,46家,20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分别增加22家、3535家。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全省妇幼保健机构132家、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2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7家、卫生监督机构85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7家、采供血机构50家、急救中心(站)66家、健康教育机构44家。与上年相比,卫生监督机构减少64家,其他机构总体保持稳定。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临床检验、医学检验、影像诊断、血液透析等医疗辅助机构249家,健康体检中心17家,疗养院、安宁疗护等康复医疗机构14家,医学科研、培训教育等机构81家。与上年相比,医疗辅助机构增加38家,健康体检中心增加4家,其他医疗机构减少24家。
图1 2015-202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
(二)医疗机构床位。截至2024年底,全省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64.4万张,其中:医院53.3万张(内:民营医院14.5万张),卫生院6.7万张,妇幼保健机构2.8万张,专科疾病防治机构0.6万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万张。与上年相比,床位总量增加1.6万张,增长2.5%。按照常住人口统计,全省每千人口床位5.04张,较上年增加0.10张。
图2 2015-2024年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
(三)在岗职工。截至2024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120.3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1.0万人、管理人员12.6万人(内:仅从事管理的人员4.1万人)、工勤技能人员9.6万人、乡村医生1.7万人,其他人员3.9万人。与上年相比,职工总量增加3.0万人,增长2.5%;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1万人,增长3.1%。
按人员类别分: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7.5万人,注册护士46.3万人,分别较上年增加1.6万人(增长4.4%)、1.2万人(增长2.7%),医护比1:1.23。影像、检验等技师(士)共计6.6万人(含:检验技师3.6万人、影像技师1.3万人、康复技师1.3万人、其他技师0.4万人),较上年增加0.5万人。
按机构类别分: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院在岗职工70.4万人(内:民营医院14.2万人),较上年增长2.3%;基层医疗机构39.7万人,较上年增长4.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9万人,较上年减少3.5%。
按执业类别分:各类执业(助理)医师中,临床医师、中医医师、口腔医师、公卫医师分别为25.3万、6.7万、4.2万、1.4万人,占医师总量的比重分别为67.4%、18.0%、11.1%、3.7%。
按执业范围统计,全省全科医生6.3万人(其中:注册为全科医师专业的6.0万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数0.3万人)。另有0.6万执业(助理)医师已取得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图3 2015-202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
按学历职称分:在岗职工中,高级职称10.8万人,本科及以上学历55.8万人,分别较上年增加0.7万人、4.5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10.3万人,本科及以上学历49.3万人,分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0.2%、48.9%。
千人口指标:按常住人口统计,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94人,注册护士3.62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11人、0.07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4.95人,较上年增加0.38人。
图4 2015-2024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卫生人员数
(四)设备及房屋建筑面积。截至2024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万元以上设备132.3万台,其中:10-49万元设备27.8万台、50-99万元设备4.2万台、100万元及以上设备4.0万台,比上年增加4.6万台(增长3.6%)。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共计9461.1万平方米,平均每家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32642.6、6728.6、4140.1平方米。
(五)卫生总费用。2023年,全省卫生总费用9193.7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6.78%,较2022年下降0.11个百分点。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卫生支出2127.32亿元,社会卫生支出4756.30亿元,个人现金卫生支出2310.15亿元,占比分别为23.14%、51.73%、25.13%。
图5 2016-2023年全省卫生总费用
二、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量增加,互联网诊疗量增长,基层诊疗人次占比提高。
(一)医疗服务量
诊疗量:202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9.64亿,其中:医院4.36亿,基层医疗机构4.76亿(内: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3亿,村卫生室0.90亿,门诊部(所)1.33亿,其他医疗机构0.52亿人次。与上年相比,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增加6.6%。
图6 2015-2024年全省医疗机构门诊量
住院量:202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次达2159.4万,其中:医院1795.1万,卫生院190.8万,妇幼保健院150.7万,其他机构22.8万。与上年相比,全省出院人次增长6.9%。
图7 2015-2024年全省医疗机构住院量
手术量:全年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病人手术量达1243.4万人次,其中:医院1126.0万人次,妇幼保健院100.4万人次,其他医疗机构16.9万人次。与上年相比,手术人次增加7.3%。根据住院病案首页统计,全省公立医院四级手术占比17.4%,其中三级公立医院四级手术占比19.6%。
(二)医疗服务分布
2024年,省部属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的总诊疗人次、出院人次分别为0.63亿、268.1万、地市属分别为1.47亿、604.3万,其他医疗机构(含县区属医院、民营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别为7.53亿、1287.0万。总诊疗人次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比重分别为6.5%、15.3%、78.2%(2023年分别占6.4%、15.1%、78.5%),出院人次所占比重分别为12.4%、28.0%、59.6%(2023年分别占12.7%、27.7%、59.6%)。
县域医疗机构:全省57个县(市)医疗机构的总诊疗人次为2.17亿、出院人次为525.1万,分别占全省总量的22.5%、24.3%。与上年相比,总诊疗人次、出院人次分别增长4.8%、3.4%,占比分别下降0.4个百分点、0.8个百分点。
基层医疗机构: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4.76亿,占全省的49.4%。与上年相比,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增长6.8%,占比提高0.1个百分点。各类基层医疗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总诊疗人次增加10.8%,卫生院增加4.3%,门诊部(所)增加9.5%,村卫生室下降0.9%。
基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为207.5万,较上年增加3.5%;占全省医疗机构出院人次总量的9.6%,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三)医疗服务效率
2024年,全省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76.1%,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医院病床使用率80.2%(三级医院:85.9%、二级医院:77.6%),乡镇卫生院49.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1%,分别较上年提高1.4、1.0、6.7个百分点。
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7.8日,较上年减少0.1日,其中:医院8.3日、乡镇卫生院5.7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6日。
(四)医师工作负荷
2024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日均担负床日分别为9.0人次、2.2床日;乡镇卫生院分别为10.5、0.9床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为21.5人次、0.2床日。
三、收支与费用
医疗机构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医院门诊次均费用上涨,住院次均费用下降。
(一)收入支出
202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拨款收入、医疗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3%、79.3%。公立医院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占比25.2%、耗材收入占比11.9%、检查化验收入占比30.2%,医疗服务收入占比32.7%。与上年相比,公立医院药占比降低0.2个百分点,耗材占比下降0.9个百分点,检查化验占比提高0.3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高0.8个百分点。
图8 2023、2024年公立医院医疗收入构成(%)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占比42.6%,较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42.9%,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二)医疗费用
1.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2024年,全省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97.2元,较上年上涨0.6%;次均住院费用12522.4元,较上年下降4.3%。其中,公立医院次均门诊376.8元,同比上涨0.4%,次均住院费用12631.7元,同比下降5.1%
图9 2015-2024年全省医院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
2.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费用。基层医疗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140.4元,同比下降12.2%;次均住院费用4506.2元,同比上涨6.6%;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为86.3元,次均住院费用为2735.3元,同比分别下降9.1%、8.4%。
图10 2015-2024年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费用(元)
四、中医药服务
中医药资源增长,利用效率提升,中医服务体系持续完善。
(一)中医资源
截至2024年底,全省中医类医疗机构总数达2.52万家,其中:中医医院226家,中医类门诊部335家,中医类诊所7383家,中医村卫生室(行医方式以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行医为主)17214家。与上年相比,中医医院增加11家,中医门诊部(所)增长769家,中医类村卫生室增加366家。
全省中医医院及医疗机构中医科共设置中医床位9.7万张,占全省总量的15.0%;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15.7万人,占全省总量的13.0%。
(二)中医服务
2024年,全省医疗机构提供中医门诊服务2.52亿人次,占全省总量的26.2%,其中:中医类医院8113.4万人次,中医类门诊部(所)2766.2万人次,中医类村卫生室6490.0万人次,其他机构中医科7878.8万人次。与上年相比,中医门诊服务总量增加9.1%,占全省比重提高0.6个百分点。
全省医疗机构中医出院服务量达332.2万人次,较上年上涨10.9%,占全省总量的比重为15.4%,其中:中医类医院出院284.1万人次,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出院48.1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