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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授予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大东村等2516个村“广东省卫生村”称号的通知
分 类: 部门文件;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13日 文  号: 粤爱卫〔2024〕4号

各地级以上市爱卫会:

  根据《广东省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省卫生村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粤爱卫﹝2018﹞8号),经各地市爱卫会组织评审,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大东村等2516个村创建省卫生村工作已达到了《广东省卫生村标准》(粤爱卫〔2010〕17号)规定的要求。省爱卫会决定授予上述村“广东省卫生村”称号(名单详见附件)。

  上述省卫生村要再接再厉,持续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健全省卫生村长效管理机制,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打造卫生健康、美丽宜居生活生产环境,着力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广东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23年“广东省卫生村”名单.docx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