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新基药粤健康” 临床合理用药技能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9-07-03 14:44:07 来源:本网
粤卫药政函〔2019〕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总工会,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有关医院、委直属有关医院: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建设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贯彻新时期全国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促进新时代人民健康,经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研究,决定联合举办2019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新基药粤健康”临床合理用药技能竞赛。现将《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新基药粤健康”临床合理用药技能竞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市组织属地医疗机构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陈佳吟,联系电话:020-83710342,传真:020-83812576,电子邮箱:wsjkwyzc@163.com;
省总工会联系人:胡建刚,联系电话:020-83871095。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总工会
2019年6月26日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新基药粤健康”临床合理用药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新时期全国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提升基层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促进新时代人民健康,经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新基药粤健康”临床合理用药技能竞赛,现制定《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新基药粤健康”临床合理用药技能竞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国家基本药物为核心的临床合理用药是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必备的知识技能,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基本药物制度惠民政策落实的重要举措。开展以《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为主要内容的技能竞赛,有利于激发医务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卫生健康系统敬佑生命、勤奋学习、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有利于加强合理用药宣传培训,凝聚深化医改共识,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指导医务人员科学诊疗和合理用药,确保基本药物用药安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对基本药物的认同感与信任感,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用药习惯。
二、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由省卫生健康委与省总工会联合举办,由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和省总工会省教科文卫工会具体承办,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省医学会、省医院协会、省药学会和省中医药学会协办。大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设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详见附件。
三、参赛人员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赛选手为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业务精通;医德医风好,群众口碑好。(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有关医院、委直属有关医院在属地参赛。)
四、工作安排
(一)人员培训。
各地市、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竞赛内容自行组织培训。
(二)技能竞赛。
1.组队形式。原则上各医疗卫生机构单独组队参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县级)可联合组队参赛。每支代表队由5人组成,设领队1名、参赛队员4名。参赛队员包括两名全科医生、两名药师(需涉及西药、中药两个专业)。
2.市县级初赛。
(1)时间:2019年7月至8月。
(2)地点及人员:由各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当地工会组织。
3.省级复赛、决赛。每个地市选派1支代表队参加省级复赛,根据省级复赛成绩,决出前6名参赛队伍进入省级决赛。省级复赛、决赛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竞赛内容和形式
(一)竞赛内容。
1.《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2.《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52号),以及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文件。
(二)竞赛形式。
1.市县级预赛。
参照省里竞赛模式,评比产生1个代表队参加省级复赛和决赛,评比形式由各市自行确定。
2.省级复赛、决赛。
省级复赛采取知识竞赛、病例分析、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其中病例分析和实践操作所得分数占比达到70%。复赛和决赛命题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原则,在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完成。每位选手分别计分,团体分数为本队四位选手分数之和。团体分数前6名的代表队进入省级决赛。
六、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根据省级决赛团体得分结果,产生团体一等奖1个,团体二等奖2个,团体三等奖3个。另外设立团体优秀奖若干名。
(二)个人奖。根据省级决赛个人得分结果,产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其他为优秀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级卫生健康局(委)会同级工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成立竞赛组织机构,制订本辖区竞赛方案,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市、县卫生健康局(委)会同级工会在辖区范围内自下而上逐级开展技能竞赛,并参照省级决赛奖项设置,设置本地预赛奖项。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于8月底前完成本级预赛,组队参加省级复赛、决赛,并于9月5日前将参加复赛人员名单及本市竞赛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
(四)各地要注意收集和总结竞赛活动的信息及经验,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本辖区的竞赛情况,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八、纪律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广东省临床合理用药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以竞赛为抓手,人人参与,层层开赛,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切实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和质量。
(二)各地卫生健康局(委)会同级工会,负责参赛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按照参赛人员要求选拔复赛和决赛参赛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新基药粤健康”临床合理用药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docx
2.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新基药粤健康”临床合理用药技能竞赛复赛决赛组织方(暂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