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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全面上线人工智能辅助影像阅片系统(“粤医智影”)的通知
时间:2025-07-08 14:30:11 来源:本网
各地级以上地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工作部署,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指引》(国卫办规划函〔2024〕420号)要求,加快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我委基于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部署人工智能辅助影像阅片系统(“粤医智影”),经前期试点使用,决定全面上线应用。现就上线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对象
全省开展影像检查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并逐步向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延伸。
二、系统主要功能
人工智能辅助影像阅片系统(“粤医智影”)基于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在CT肺结节、骨密度CT影像、CT肺炎、CT肋骨骨折、DR肺结核、DR四肢骨骨折以及CT冠脉钙化积分共7类常见检查中,医疗卫生机构将医学影像图片上传到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后,系统对医学影像图片进行智能分析、快速阅片,自动生成结构化辅助诊断报告,辅助医生发现与直观定位各类病灶,完成病灶的筛查,快速自动识别并标记多类型病灶,提高影像诊断质量和效率,降低漏诊误诊发生率,减轻医生工作压力。本系统为辅助工具,生成的诊断结果及建议仅供医疗相关人员参考,不得直接用于诊疗。
该系统的算力服务设备由省卫生健康委提供,医疗卫生机构无需投入资金建设系统和购买人工智能算力设备,可直接免费使用。根据省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影像数据存储在省政务云平台,由数源单位使用管理,系统定期自动销毁影像数据。按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三、系统上线时间
2025年7月10日起全面上线,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登录省远程医疗平台使用。
四、使用方式
(一)已接入省远程医疗平台的医疗卫生机构。已接入省远程医疗平台的2093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生通过现有的平台账号、密码直接登录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影像阅片系统(“粤医智影”)。未注册平台账号的,由本医疗卫生机构的省远程医疗平台系统管理员生成本人账号、密码,完成用户角色配置后即可登录使用。
(二)未接入省远程医疗平台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地市为单位统一申请接入省远程医疗平台。
1.接入申请。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接入省远程医疗平台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统一开通平台接入账号。
2.影像数据互通。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单位实际,可通过PACS系统或影像采集器与省远程医疗平台直接对接,也可手动上传医学影像图片至省远程医疗平台,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影像阅片系统(“粤医智影”)。
五、培训安排
(一)集中培训。由省统一安排师资,地市、县(市、区)自行组织培训,各地市有关业务负责人直接与省远程医疗平台运营团队商定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
(二)资料学习。我委组织录制了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影像阅片系统的培训视频,供医护人员观看学习。医生可登录省远程医疗平台、粤健通公众号阅读学习。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市、各单位要重视人工智能辅助影像阅片系统(“粤医智影”)上线应用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做好推广使用。要保障系统所需的网络带宽资源,按程序完成相关网络策略的开通、用户账号申请。请于2025年7月7日前将本地市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1)报送至我委规划处。
(二)各地、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持续做好系统应用操作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医护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充分了解影像数据匹配限制要求,提升人工智能辅助影像阅片效率与成功率。使用过程中遇到疑问,可联系地市运营服务人员(附件2)或拨打省远程医疗平台客服电话(电话号码:4001609191)咨询。
(三)各地市要会同省远程医疗平台运营团队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协调解决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收集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推动系统功能迭代优化,方便医护人员使用。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规划处反映。
(四)要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安全和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使用流程,确保使用效果。建立对应的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五)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合理配置用户权限,加强账号和操作管理,防止非法访问和数据泄露。严格保护患者隐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滥用,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患者信息安全。
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处联系人:陶华,联系电话:020-83828613;省远程医疗平台联系人:卢俊,联系电话:15914336682。
3.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人工智能辅助影像阅片系统(“粤医智影”)用户操作手册.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