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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部署应用广东省民营诊所(疫情哨点)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分 类: 其他文件;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20日 文  号: 粤卫办规划函〔2021〕3号

粤卫办规划函〔202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民营诊所、门诊部管理,充分发挥民营诊所、门诊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我委组织开发了广东省民营诊所(疫情哨点)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疫情哨点信息系统”,下同),已在广州市越秀区试运行。现决定在全省部署应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省民营诊所、门诊部。

  二、工作目标

  2021年1月21日起全省启用疫情哨点信息系统,2月7日前完成部署,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9个地市上线时间为1月21日至29日,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2个地市上线时间为1月30日-2月7日。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工作专班。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局(委)分别成立由一名分管领导任组长,医政、疾控、应急、综合监督和信息化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部署推广工作专班,集中资源、集中人员、集中解决问题,统筹推进,确保高效、高质量完成部署应用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部署推广实施方案,细化实施时间、人员培训、推进计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最大程度减少系统上线对诊所日常营业的影响,保证系统部署顺利进行。

  (三)摸清民营诊所底数。我委已将全省民营诊所、门诊部机构名单导入疫情哨点信息系统,作为部署推广目标任务。各地在实施名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民营诊所、门诊部执业状况和信息化现状,建立完善部署推广工作台账,并在系统更新本地区部署推广名单,确保不重、不漏。

  (四)明确实施方式。未建信息系统的民营诊所和门诊部,须注册使用疫情哨点信息系统开展诊疗服务,按要求上报数据;已建有信息系统的机构,在确保数据上报质量的基础上,可采取系统对接(接口文档见附件8)、并轨运行等方式报送数据。

  (五)建立沟通交流渠道。收集好民营诊所、门诊部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信息,分别建立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部署推广工作群、县(市、区)民营诊所部署应用工作群。

  (六)开展人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一体、授课和实操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民营诊所医护人员进行系统应用培训。首轮培训采取线上培训的形式对相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培训时间、方式由各地与项目承建方沟通确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线下培训。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755-22625130、0755-22626756,咨询时间为每天9:00-18:00),查看操作视频、操作指南和问题处理集,工作交流群在线咨询等形式解答。

  (七)部署应用系统。组织医疗机构在线注册、使用疫情哨点信息系统。结合疫情防控、诊所服务监管等实际需要,开展对发热患者信息跟踪管理、诊疗服务监管。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应用疫情哨点信息系统是织密疫情防控网络,提高“早发现”能力的重要环节。各地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部署推广”的原则,落实部署推广责任主体,确保按期完成部署推广工作。要加大对医疗机构使用系统情况的督查力度,把系统的使用情况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有机结合,要立足信息化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发现上传数据与实际诊疗活动不符的要限期整改,使系统能真正用起来、用得好。

  (二)积极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民营诊所和就诊患者的宣传解释工作,在医疗机构门口等显眼位置张贴系统上线告知书(附件2),努力营造部署应用的良好氛围,确保系统顺利上线使用。

  (三)做好特殊群体服务保障。要指导民营诊所、门诊部做好老年人、小孩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医务人员代填、亲属代填等形式完成基础信息采集,方便特殊群体看病就医。

  (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各地要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加强患者个人信息保护,严禁超范围采集信息,保证患者隐私安全。

  (五)建立问题处理机制。各地要建立系统问题解决工作机制,及时收集、解决医疗机构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属业务规范方面的,提交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解答口径;属系统操作方面的,向技术支持方反映。


  附件:1.广东省民营诊所(疫情哨点)信息管理系统简介.docx

                 2.告知书(模板).docx

                 3.广州市越秀区试点做法介绍.docx

                 4.广东省民营诊所(疫情哨点)信息管理系统(手机版)操作指南-诊所端.pdf

                 5.广东省民营诊所(疫情哨点)信息管理系统(手机版)操作指南-居民端.pdf

                 6.广东省民营诊所(疫情哨点)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监管端.pdf

                 7.广东省民营诊所(疫情哨点)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处理集.docx

                 8.广东省民营诊所(疫情哨点)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文档.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委规划处联系人:陶华,联系电话:020-83828613;医政医管处联系人:邹远闻,联系电话:020-83854699;技术支持:邱盼,联系电话:1343039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