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部属、省属驻穗及厅直医疗机构: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处方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迳向省卫生厅反馈。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孙炳刚 联系电话:020-83710265 邮箱:wst08@gd.gov.cn)
广东省医疗机构处方格式
处方规格
一、处方纸张大小为21.0厘米(高)×14.8厘米(宽)。
二、处方颜色与分类标注
(一)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二)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三)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 “儿科”。
(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
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五)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三、 处方字体
(一)字体印刷颜色为黑色。
(二)分类标注为黑体三号字,外加边框。
(三)“XX处方笺”为楷体二号字。
(四)Rp为Times New Roman二号字。
(五)其余字体一律使用宋体五号字。
四、“处方笺”前为医疗机构名称(印刷时不需下划线),应使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登记的第一名称。
五、处方编号除“麻、精一”处方外,可统一编号,也可按处方类别分别编号,位数由各医疗单位自定;“麻、精一”处方编号需单独编号。
六、各医疗机构印刷处方时,不得改变本基本格式和减少本格式中的项目,但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增加项目,如中医处方的配剂数、煎服法等项目。